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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27 香水有毒单位的理论部要投稿,可是一点思绪都没有,心情是散的,思绪是开放的,逻辑是混乱的,觉得什么都懂,觉得什么都不重要,看着外面热闹的世界觉得很乱,看着穷人受罪,看着富人被整,不觉得谁更可怜,不觉得谁更有理,其实,人还是要讲命运,被推到历史舞台前面的人,不管有否准备,都要留下一个身影和表情给世人,这个表情有时爆发得让人不可思议,有时展现得叫人拍案叫绝,可是昙花一现,去年的周老虎,更早的孙志刚,我们社会的法制建设因为这些人的乍然出现而变得高潮迭起,他们的出现是必然也是偶然,一个个错误的违宪的法律、规章、条例在上述这些或戏剧性或悲剧性人物的登场落幕中变成了历史。 这本是一个值得令人振奋的过程,民意匡扶了正义,草根战胜了权威,网络实现了民主,一切都是节日般的华彩,政府的威信和法官的尊威被质疑,被贬低,所以我们看到09年,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法院都会争相讨好网民,出台的政策相较以往近于谄媚,但是鉴于我们过往文化中高高在上的“官本位”,这仍可解释为是一种良性的互动,地方之间相互模仿,争相效尤,“躲猫猫”案时竟会出现网民调查团,而到了“邓玉娇案”时也有了“全民法官”的大旗。但这一切民众监督的背后却好像缺少了一样东西,就是“秩序”。 我们是要从一种践踏诉讼程序的官治变为一种践踏诉讼程序的民治,还是在舆论的监督和自省中,按照诉讼程序去实现司法救济,这是个需要深刻认知的问题,中国的历史中的“官本位”固然根深蒂固,但是“无政府主义”也同样牢牢存在,我们本应该认同现代社会的有效管理只能是法治,没有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存在,即使以最正义的理由,也不得超越法律的权威,当法院系统由于自身出现的问题,而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时,当地政府、公安、检察部门都有出来取而代之之势,甚至这些机关尚未越权办案,舆论却已经高呼他们失职,也正是在这种“看得到”的民意之下,无论是司法系统本身,还是系统之外会出现一种力量,可能使司法独立的进程不进反退,这最终的结果是否是民众监督的目标所在呢? 看到不断出现的一个个个案,将网民、草根的情绪推向一个又一个高潮,是法治真的在进步,还是只不过一个加大了摆动幅度的秋千而已,在又一段全民普法的浪潮褪去后,我们是否重构了法治体系,还是在大厦上凿了几个大洞,换一个角度看待今天的“全民法官”,也许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“香水有毒”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panda1982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CE39DF18B2344F28!601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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